今年以來,公司紀委認真貫徹落實中央、省、集團公司關于干部選拔任用、干部評先評優的相關規定,以廉政意見回復為抓手,切實履行監督職能,嚴把干部廉政意見回復關。今年1至6月,回復意見66人次。
本著對組織負責,對工作調動、提拔重用、評先評優的干部職工負責的態度,公司紀委根據集團公司紀委制定出臺的《黨風廉政意見回復實施辦法(試行)》,建立規范、嚴謹的廉政情況審查工作程序,著力防止干部“帶病提拔”“帶病評優”等情況發生,對有舉報或問題線索的實事求是向組織說明情況,對工作表現良好、廉潔自律過硬的給予充分肯定與證明。嚴把廉政意見審查關、程序關、事實關,確保廉政意見回復工作有章可循、痕跡可查。